18周岁以下每年白血病新发患儿约1.5万人;白血病治疗费用平均10-15万+,还有父母照顾孩子的误工损失;同样保障的重疾险,年龄越小投保越便宜。
小淘气2号,非重中轻症入住ICU, 也有机会保。重疾赔付后,大病小病住院还能保。30周岁前,发生重疾理赔后,身故/全残还能再保,让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障可以兼得。投保客户可获得增值服务。
产品亮点:1、真扎实:重中轻疾病保障183种,合同约定外疾病也有机会保
2、真便宜:每年低至3元起,重疾确诊后最高享有9万元住院保障
3、真关怀:30周岁前身故独立赔付,重疾确诊后身故保障继续有效
4、真灵活:可选责任组合灵活,累计最高可享861万元保障
保障责任
(117种)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 | 100%基本保额*1次 |
(30种)中度疾病保险金 | 60%基本保额*3次 |
(43种)轻度疾病保险金 | 30%基本保额*4次 |
(20种)特定重度疾病额外保险金 | 120%基本保额*1次 |
(20种)罕见重度疾病额外保险金 | 200%基本保额*1次 |
ICU住院津贴 | 按合同约定给付 |
重度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豁免保险费 | 豁免后期保险费 |
(可选)首次疾病关爱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 |
(可选)重疾后住院津贴 | 按合同约定给付 |
(可选)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 120%基本保额*3次 |
(可选)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 120%基本保额*1次 |
(可选)家庭关爱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 |
(可选)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给付 |
常见问题
Q这款产品可以为谁投保?
A支持父母为出生满28天-17周岁(含28天、17周岁)的子女投保,不支持隔代投保。
Q这款产品的等待期是多长?
A本合同生效(或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家庭关爱保险金/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无等待期。
Q家庭关爱保险金有什么作用?
A家庭关爱保险金的保障责任如下: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发生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和已交保费两者较大者给付“家庭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发生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家庭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举例:若被保险人不幸在20周岁时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后又在30周岁前身故/身体高度残疾,如均符合理赔条件,除按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给付100%基本保额的家庭关爱保险金。
Q“家庭关爱保险金”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是否可以同时选择?
A不支持同时选择。
“家庭关爱保险金”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均以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为赔付条件。
“家庭关爱保险金”为30周岁前身故/身体高度残疾独立赔付,重疾赔了身故/身体高度残疾还能继续保障;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障期间同保单保障期间,重疾和身故/身体高度残疾仅赔付一项。
您可以按需选择。
Q若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家庭关爱保险金是否继续有效?
A若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家庭关爱保险金继续有效。二者独立赔付。
Q若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保障是否继续有效?
A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若选)、“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若选)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后,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首次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若选)、首次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若选)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符合理赔条件仍可赔付。
Q如同时选择“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A“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不可以同时赔付。
*本页面内产品介绍,仅供用户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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