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0点起,在“我的南京”APP上注册,并报名参加摇号的消费者(不限户籍)摇号发放消费券。具体包括餐饮、体育、图书、信息四大类。
具体使用规则方面:
餐饮消费券—可用支付宝付款的南京市辖区内各餐饮企业,均可使用餐饮消费券,但必须在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使用时,只要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就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也可以同时兼容餐饮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餐饮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3月31日,逾期作废。
体育消费券—可在用支付宝付款的南京市辖区内体育健身场馆(相关场馆名称在“我的南京”APP中查询”健康-体育健身”)使用。每张体育消费券抵用消费所需金额,可分两次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体育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5月30日,逾期作废。
信息消费券—可在全市可用支付宝付款的各通信运营商所属指定网点或苏宁(含家乐福)相关门店使用,详细网点或门店可在“我的南京”APP中查询。每张信息消费劵按照面额(100元)用于购买手机,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不足部分由用户补足;如果使用信息消费劵购买5G手机(同时新办或者升级5G套餐),另外还可再降200元购机费。持苏宁信息消费券的消费者,可至苏宁(含家乐福)相关门店购买手机,并在门店的移动、电信、联通任意一家业务点新办或者升级5G套餐业务。信息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5月6日,逾期作废。
图书消费券—可以在全市可用支付宝付款,且能至少给持券人八折优惠的实体书店使用,书店名单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查询。消费者在上述实体书店现场购买图书等出版物,享受书店折扣活动(至少八折)后,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使用消费券抵扣50元,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5月6日,逾期作废。
为体现公平性,此次消费券的投放采用电脑摇号形式,总共三轮,每一轮摇号按照餐饮、体育、信息、图书四种不同类型的消费券分别进行摇号,每一轮均摇号四次:
3月17日进行第一轮摇号,总共摇出消费券数量27万笔,其中餐饮消费券8万笔,体育消费券8万笔,信息消费券5万笔(移动5万笔),图书消费券6万笔。
3月20日进行第二轮摇号,总共摇出消费券数量22万笔,其中餐饮消费券6万笔,体育消费券6万笔,信息消费券5万笔(电信3万笔、联通2万笔),图书消费券5万笔。
3月23日进行第三轮摇号,总共摇出消费券数量18万笔,其中餐饮消费券6万笔,体育消费券6万笔,信息消费券3万笔(苏宁3万笔),图书消费券3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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