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保险孝欣保老人意外险2020,针对中老年人定制的意外保障,全方位呵护老人意外风险,意外门急诊住院医疗均可保,不限社保范围,医保内外均赔付90%。身故/伤残/医疗/津贴全覆盖,保额最高20万,最高80岁可投保,基础版、卓越版可选,高性价比,保费最低200元/年。
*投保问题可以点击咨询「在线客服」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60-80周岁
保障时间:1年,无等待期
保障责任
基础版 | 卓越版 | |
意外身故 | 5万 | 5万 |
意外伤残 | 10万 | 20万 |
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导致的意外身故、伤残 | 5万 | 5万 |
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残疾 | 5万 | 5万 |
意外伤害骨折/意外伤害关节脱位(可选) | 1万 | 1万 |
意外救护车费用 | 1000 | 2000 |
意外住院医疗/意外门急诊医疗 | 1万 | 2万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50元/天 | 50元/天 |
保费 | 200-400元 | 250-550元 |
说明:
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导致的意外身故、伤残。1)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期间;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公共场所发生的火灾、爆炸、雷击、踩踏、建筑物倒塌、特大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3)因上诉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赔付约定的保险金。
乘坐非营运机动车意外身故、残疾。1)乘坐他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2)因上诉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赔付约定的保险金。
意外救护车费用。因遭受意外伤害产生的救护车费用,无免赔额,赔付比例100%
意外住院医疗。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2)在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3)针对社保目录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9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4)针对社保目录外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9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5)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共享保险金额。
住院津贴保险金。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2)在二级或以上的医院接受治疗的;3)按(每次实际住院天数-0天次免赔天数)*50元/天,给付本项保险金,每次住院最多给付30天,累计做多给付180天。
投保案例
安大妈,60周岁。子女为其购买了一份众安孝欣保老人意外险2020版-基础版,保费200元/年。保单生效后,安大妈在一次出去买菜的时候不小心被电动车撞倒。入院后,安大妈住院手术费共花费2万元,其中1.5万元为社保范围之内费用(统筹账户报销9000元,个人账户划扣6000元);6000*90%+5000(社保范围外费用)*90%=9900元。
常见问题
Q:如何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报理赔?
A:第1步:报案 在安卓应用市场或APP Store,搜索下载众安保险APP;第2步:材料提交 使用在线理赔申请服务,根据指引提交理赔申请材料;第3步:审核材料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审核、调查、反馈结果,并根据情况通知寄送纸质材料;第4步:获得理赔金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会将理赔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账户。
Q:这款产品的生效时间是?
A:本产品保单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的第5日零时。例如,老安在1月5日为自己投保一份孝欣保老年人综合意外产品,保单生效时间为1月10日零时。
Q:意外伤害包含哪些?猝死属于理赔范围吗?
A:意外伤害指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Q:若发生意外医疗,如何赔付?
A: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门诊、急诊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每次支出的,符合及超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必需且合理的责任内医疗费用,在扣除每次0元免赔额后,分别按照90%的给付比例,赔付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或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我们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本产品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则我们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本产品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Q: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可继续赔付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或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么?
A: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住院治疗者最长延至本产品保单满期日后第30日(含)止,门急诊治疗者最长延至本产品保单满期后第15日(含)止。
Q:若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如何赔付?
A: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按50元/日的住院津贴额,按照被保险人每次的实际住院天数减去0天的免赔天数后给付住院津贴。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对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对于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产品保单到期日后三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Q:若发生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导致的意外,如何赔付?
A: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期间,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公共场所发生的火灾/爆炸/雷击/踩踏/建筑物倒塌/特大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与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导致的意外身故保险金进行叠加赔付。
Q:期满了应该如何续保?
A:保险合同期满或期满前,保险公司会通过短信发送续保通知至投保人手机号上(请提供正确的手机号,以免错过续保期),提示客户进行续保操作,客户只需点击投保链接,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完成付款即可完成续保。
Q:这款产品的就诊医院范围有哪些?
A:1)意外住院医疗责任与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就诊医院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2)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就诊医院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3)意外伤害骨折责任(可选责任)及意外伤害关节脱位责任(可选责任)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4)本保单意外住院医疗责任、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意外伤害骨折责任(可选责任)及意外伤害关节脱位责任(可选责任)就诊医院范围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诊,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福建南平所有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本页面产品介绍,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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