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九点,每天两册,实体电子,夜夜精彩。各位值友大家好,这里是九点夜读,我是当值小编夜读君。本期夜读的关键词是“汪星人与陪伴”。相对于喵星人的傲娇高冷属性,汪星人总是扮演着粘人受气包的角色。难能可贵的是汪星人对于主人的守护和依恋也甩喵星人N条街,有关忠犬八公、导盲犬小Q等狗狗守护主人不离不弃的故事也广为大家熟知。如果有幸你拥有一只汪星人,请珍惜与它们相处的有限时光,毕竟它们的生命旅程和我们相比还是有些短暂。在这场生命之旅中,我们与汪星人相遇、陪伴都是缘分,要好好珍惜。
实体书:《我和狗狗的10个约定》
封面赏析

内容介绍
母亲病重入院,孤独的少女小晴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金毛寻回犬,妈妈给她起名叫“袜子”,妈妈教给小晴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晴渐渐长大,也遭遇了一系列家庭变故,在她的生活中也没有了“袜子”的空间。直到父亲打来电话,告知“袜子”将要和小晴永远分别了。
作者简介
川口晴,早稻田大学文学部毕业,小说家、剧作家。曾担任电影《再见了,可鲁》《岸和田少年愚连队》《血与骨》《小狐狸海伦》等电影的制作人。后来执笔剧本《风花》《椿山课长的七天》等作品。
书摘配图
我想以一个故事来结束这本书。
我的朋友念慈跟我讲,当她还在念书的时候,台湾的家里有两只狗。一只老死了,另外一只是土狗,个子很大,平时都是拴在院子里。
有一次,念慈的妈妈,在院子里蹲下来,摸着那只土狗的头,笑笑地说,就因为有你,妈妈不能去东京看姐姐,妈妈还要留在这里照顾你。
后来这只狗就绝食了。从那天开始,一口东西也不肯吃,直到死去。
我没有好好养过一只狗。我只短暂地收留过流浪猫,刚生下来的小鸭子和花花绿绿的热带鱼。甚至,一条不如小手指头粗的小蛇。
在更早的时候,我还养过一只长毛兔。舅舅把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带来给我。他把它掏出来的时候,它是那么的小,还不够舅舅的手掌大,哆哆嗦嗦地不敢睁眼。
这是我的第一只宠物。那个时候我连小学都还没上。我用了很多心思去把它养大。记不得过了几年,它不知不觉地变得很大,比一只肥硕的猫还要大。它从小就没什么和人亲近的习惯。长大以后,就变得更加冷漠。经常逃出去,到邻居的花园里去啃花苗。好几次被邻居揪着耳朵扔出来,在地上打个滚儿,又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它最爱去的那家花园,外面种了一圈长刺的植物,有一次我偷偷去摘花,还被刺到过。我不知道我的兔子为什么那么执著地去钻那个带刺的花园。有时候我看到它身上有刺,还有小小的划伤,我都会大颗大颗地掉眼泪,紧紧地抱住它,觉得它肯定是一个傻子,不懂得保护自己。可是我的兔子毫不在乎,它睡一觉起来,还是会找机会,去钻带刺的花园。
后来我妈讨厌它了。因为它住在仓库,弄脏了闲置在里面的沙发。而且死性不改,气得邻居要把它扔到一墙之隔的某中学去。我吓坏了。兔子肯定是不会飞的。墙那么高,真的摔下来肯定会死的。我忧心忡忡的,每天上学以前都要去看它,告诉它让它听话,不然就会被扔到旁边的学校去。
它就被关在那个黑洞洞的仓库里,红眼睛一闪一闪的,盯着我看。那时候我以为它是听懂了。我不明白,一天到晚被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黑屋子里,是多么令它难以忍受的事。
它最后的命运是我最不愿意想起的话题。我小时候每天都要被我妈逼着睡午觉。突然有一天她说不用睡了,可以早点去学校玩。我走到一半,觉得不对,偷偷跑回来看,发现我的兔子,被一个粗壮的男人用手拎起来,冲着墙狠狠地砸过去。它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小爪子耷拉下来。我知道它死了。以后再也不能钻花园,再也不会弄脏沙发,大人们都该满意了。我回到学校,哭了一个下午。
这件事过去了二十年。在我写这段故事的时候,仍然止不住泪流满面。那个时候,我只是个弱小的小屁孩儿,弱小到不能保护它,不能阻止别人对它的伤害。为这件事,我恨了我妈很久很久。
我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动物。
有时候去宠物商店,我隔着玻璃看着它们,把手放在玻璃上,感受它们的体温。在小区花园里看到可爱的狗,我也会盯着看上好几眼,或者蹲下来,摸一摸它们毛茸茸的脑袋。我抑制着把它们带回家去的冲动。我知道,像现在这种不靠谱的状态,根本不能好好地照顾它们。
接手翻译这部小说,完全是一个偶然。
在东京,有一次坐地铁,在地铁的门玻璃上,我看到了书中的那十句话。那天地铁里没什么人,我看着看着,心里就潮湿了。回了家,就写了篇博客,在里面,把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粗译成了中文。后来有一天,我很偶然地看到一条留言,就是小素,问我对这本书的翻译有没有兴趣。我没当真,随便把msn~-F,就把这事给忘干净了。-
再后来,小素就找到YA。我们找了家caf芭,坐下来聊。一看见小素我就喜欢上了,干干净净的一个女孩子,眼睛特别的真诚。喝了好几壶茶,就把这件事给定了。
那时侯我刚从东京回来,头脑空空。回国前,我对自己说,你有一年的时间,狂欢,游荡,花光身上的最后一分钱,都可以。但是,这一年过去了,如果还没有靠谱的趋势,就可以直接跳楼了。果然,当我回到北京,就彻底陷入了迷茫。为了逃避内心巨大的不安,我开始了旅行。每天-我都要提醒自己,这是你苟延残喘的最后机会。恰好这个时候,我接下了这本书的翻译工作。我打着自由职业者并且是文字工作者的高尚的大旗,抱着笔记本,往返于祖国的大江南北。自己都觉得过不去了,就找个安静地方,噼里啪啦打上一下午的字。然后,在巨大的自我满足中沉沉睡去。
全书几乎没有几页是在家里踏踏实实完成的。重庆的老山里,三亚的海边,丽江古城的客栈,各个城市的caf芭,还有通往这些地方的飞机或者车子上。最后,我在束河安顿下来。一切都太巧了,我一直感谢老天爷,让我找到了一个无比适合做这本书的地方。够安静,够美,最重要的是,这里狗比人多,我住的客栈里,还养了两只可爱的小土狗。
小狗的名字叫做醒醒和来来,每天早上,它们俩都会意意率卒地,钻进我的房间来,在地毯上打滚,然后叼走我的袜子。醒醒和来来毫不费力地,帮我改掉了不到中午不起床的毛病。因为,我必须抢回我的袜子,然后在它们翻垃圾之前,把它们弄出去。
我在束河住了一个月。小说的大部分翻译工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太阳晒的时候,我就去一家叫做“完美生活”~caf#工作。那里的小妹人很好,看我来了,会倒杯热茶端过来。我就常去旁边的小卖部,买冰激凌或者瓜子给她。下雨的时候,我就留在小弄,在二楼的观景台,泡一壶普洱,一边听雨,一边写字,写上一个下午。
当我离开束河,车子在石板路上颠簸,我突然就被一种巨大的空洞给笼罩了。我想念醒醒、来来,想念所有的狗。大概这就是一种失去,没有利益关系,什么都不掺和,一种纯粹的失去。
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在香格里拉。雨很大,不时从远处传来几声狗叫。我想起这部书的结尾,袜子就要死的那一段。翻译那部分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屋子里号啕大哭。哭完膏,我给朋友打电话,说,我再也不养狗了,太难受了。
其实我一直害怕离别呀、失去呀的这些东西。所以我从来不看感动的电影和小说,我害怕催人泪下的那一幕。那种情景会深深地刻在脑海里,让我郁闷很久。生活里本来已经有很多喜怒哀乐,我不想再为别人的故事去难过。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将书中的感动,准确地表达给每一个人。我想,只要你选择了翻开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收获。也许是感动,也许是领悟,也许是共鸣。人人心里都有一块柔软的净土。这本书,就是净土上的一抹荫凉。
王佳
2008年7月于香格里拉
小编点评
在当下以宠物作为卖点让你哭的潸然泪下的图书越发的泛滥,目的就是要让你哭,所以百般煽情,在这种大环境下,十个约定这种用平实的文字去讲述一个故事,不刻意煽情的举动反而显得难能可贵,作者淡淡的文字背后蕴藏着温情和与动物之间的爱更是亮点,而全文的主题“因为终会别离,更应珍惜当下”,配合着故事的结束,让人读至动情处,不觉落泪。
电子书:《我在雨中等你》
封面赏析

内容介绍
这是一个关于宠物、赛车或者家庭的故事。一只名叫恩佐的狗,因为有着人一般的理解力,因此用自己的生命和记忆在讲述它与赛车手主人丹尼相依度过的风雨悲欢,其中有男人的担当、子女的教育、人和狗的感情、以及赛车相关。
作者简介
加思·斯坦,美国著名作家,原为纪录片制作人。2005年,出版小说《单身伊凡》,获太平洋西北书商公会图书奖、美国独立书商协会小说选书。著有《我在雨中等你》《渡鸦偷月》《琼斯兄弟》。
书摘配图
“她走了。”他说,然后放声大哭,转过头去。他把头埋进手臂里哭,我看不见他的眼泪。
我不是一只会逃避的狗。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丹尼,在那之后也不会,但是在那一刻,我必须跑。
应该是有原因的,我也不知道。狗儿公园设置在麦瑟岛东岸,如此适合快跑:园内的围栏比较分散,等于没有任何屏障,整个场景就是在恳求一只狗快跑,逃离囚禁,对抗体制。所以我毅然决然地跑。
我往南跑,从分散的栅栏的缝隙中抄近路,奔向宽敞的空地,然后又转向西跑。在通往露天圆形剧场的柏油路另一边,我发现自己寻找的,正是未被驯服的狂野。我需要回归野性。我沮丧、悲伤、生气。来点什么吧!我必须做点什么!我需要找回自己,了解自己,搞清楚这个困住我们的可怕世界——虫子、肿瘤和病毒侵入我们的脑子,在里面产下恶臭的卵,孵化后,从体内将我们生吞活剥。我需要用我的方式来击败它,踩扁攻击我的东西,这是我的生存方式。所以我跑。
树枝和藤蔓打到我脸上,粗糙的地面伤了我的脚。但是我一直跑,直到我看见想看到的——一只松鼠,又肥又自大,正在吃一袋土豆片。松鼠愚蠢地把土豆片推进嘴里,我则从灵魂最黑暗处发现了从未体验过的一种仇恨。我不知那股恨意从哪里来,但是它就在那里。我把恨发泄在那只松鼠身上。松鼠抬头抬得太晚,太晚才注意到我,如果它想活命,就该早一点抬头。这时我已经扑上去了。我扑向松鼠,它一点逃生的机会都没有。我狠下心,朝它一口咬下去,它的背断了,我的牙刺进它的毛皮,然后咬着它,把它摇晃至死,手段凶残。我一直摇晃它,直到我听到它的脖子断成两截,然后把它吃掉。我用牙撕开它,门牙咬下去,血喷到我身上,感觉热腾腾又浓稠稠。我饮下它的生命,吃下它的内脏,嚼碎它的骨头,然后吞下。我咬碎它的头骨,啃下它的头。我吞掉那只松鼠。我必须这么做。我好想伊芙,想到我再也无法做人,我承受不起那种人类才能感受的痛苦,必须再变回一只动物。我狼吞虎咽,大口吃肉,我做了所有不应该做的事情。我努力人模人样地度日,但是并没有帮上伊芙——我是为了伊芙而吞下那只松鼠的。
我在树丛里睡着了,过一会儿我恢复过来,又变回原来的我。丹尼找到我,未发一语。他带我回车上,我坐进后座,马上又睡着,嘴里还有刚被我谋杀的松鼠的血腥味,然后我梦到了乌鸦。
我在梦里追逐乌鸦,抓到它们,把它们赶尽杀绝。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伊芙。
小编点评
这不是一部让人狂撒泪点的书,只不过对人有些小启迪。夜读君相信,如果本书的讲述者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人,这本书一定会被沦为鸡汤读物。但事情就是如此奇妙,当以一只狗的视角来审视我们的生活时,整个故事却变得生动鲜活起来。甚至在读完本书后,夜读君很想去凝视一只狗的眼睛,想尝试着从他的角度看这世界,也许会发现一些独一无二的东西。
往期回顾
九点夜读:《不可思议的心理控制实验 》、《魔鬼的牧师》 跟着科学家学防骗
瞅我....
(瞅啥瞅,快来订阅
)
如何订阅:九点夜读是什么值得买(SMZDM.COM)最新的图书专栏,以丰富值友视野,传播优质图书为己任,不以价格为主要判断依据。专栏每晚九点左右准时推出,以限定关键词为条件,每天甄选2册优质作品,题材及风格不限,唯二的判断标准就是有价值+好看。感兴趣的朋友只要在手机APP端打开本文,点击右上角订阅按钮,添加相关的“九点夜读”标签,然后回到首页的右上角“我的订阅”中进行推送设置,即可在第一时间收到我们每期的更新内容。夜读精彩,有你相伴。













































Time1:听说一般狗的寿命15年左右
隆多丹增:同感,我家金毛8岁了,每天睡觉时间越来越多,想着分离,很酸。
麦町兜兜:上半年子宫蓄脓,我当时怀孕7个月,狗狗放我爸妈家,我爸妈一直没发现,我隔了两周回家看到了,已经瘦了6,7斤,当时病的挺严重了,我觉得她都要死了,飞奔到宠物医院一边哭一边等她做完手术,术后第二天立马精神了,当时一下子意识到她老了,有一天会离开我完全不敢接着想下去,觉得她死了我都要崩溃了
共4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