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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玛丽7号重疾险全新上线,基础保障责任好,保185种疾病,轻症中症无间隔多次赔,疾病关爱保险金、重疾复原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身故全残保险金四大责任灵活选择,60岁前重疾翻倍赔,同种重疾也能多次赔。免费赠送重疾绿通服务,大病就医更安心,出生满28天-55周岁可投保,保障期限至终身,189.5元起。
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岁/终身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30年交
犹豫期:15天
保障责任
01 重大疾病保险金
110种重大疾病,等待期180天
02 中症疾病保险金
25种中症,赔付60%基本保额,不分组最多赔付2次,无间隔期
每种中症给付一次
03 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赔付30%基本保额,不分组最多赔付3次,无间隔期
每种轻症给付一次
04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第一次赔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或“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豁免后续未交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05 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可选)
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首次确诊重疾,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重疾(不含重疾的持续状态),赔付80%基本保额
06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60周岁前,首次确诊重疾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仅限一次
60周岁前,首次确诊中症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仅限一次
07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可选)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后,间隔365天后,被保险人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每次给付40%基本保额
累计给付次数以3次为限,每次给付间隔不少于365天
08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选)
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累计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赔付100%基本保额
增值服务
投保超级玛丽7号重疾险的用户,等待期结束后可免费获绿通服务,有效期一年。
投保案例
马女士30周岁,职场白领,经过多方对比决定购买和泰人寿超级玛丽6号重疾险作为重疾补充,30万保额,30年交,保终身,附加疾病关爱保险金、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与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金,每年保费4878元。
马女士35岁时左乳检查出乳腺癌,随即开始抗癌治疗。治疗时间持续3年,3年后癌症右乳转移。
马女士患癌后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符合重大疾病定义,且未满60周岁,赔付30+30=60万,豁免后期保费;
患癌期间,癌症属持续状态,每隔365天再申请30*40%=12万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金,累计申请3次共36万;
3年后乳腺癌位置转移,符合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再赔30*80%=24万,合同终止。
马女士最终共赔获120万元。
常见问题
Q:这款产品挺好的,我可以为我的家人投保吗?
A:您好,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17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被保险人年龄为18-55周岁,投保人可以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Q:这个产品对被保险人职业有要求吗?
A:您好,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55周岁,从事1-4类职业,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可购买。
Q:同时选了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两项责任,如果第二次确诊仍是恶性肿瘤--重度,是只赔一个吗?
A:您好,如果同时符合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的保险责任,是可以叠加赔付的,但实际理赔应符合保险条款的约定。
Q:这款产品“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是如何保障的?
A:因意外伤害或于 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 (不含当日)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约定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年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再次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若病历资料旵示该次重大疾病属于首次重疾的持续状态,则不给付重疾责任复原保险金。
*本页面内产品介绍,仅供用户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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