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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玛丽Max,低价撬动刚需保障,中症每次赔付高达70%,重疾不分组,同种也能赔2次,癌症津贴更实用,间隔1年就能赔,可选疾病关爱金,60岁前重疾额外赔付60%,免费赠送重疾绿通服务,大病就医更安心。
出生满28天-55周岁可投保,1-4类职业适用,保障期限为终身,缴费最长30年,等待期180天,630元起。
保障责任
01 重大疾病保险金
110种重大疾病,等待期180天
第二次在60岁前,间隔期3年,或同种重疾(不同部位)或其他,额外赔付100%保额
02 中症疾病保险金
25种中症,赔付70%基本保额,不分组最多赔付2次,无间隔期
每种中症给付一次
03 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赔付30%基本保额,不分组最多赔付3次,无间隔期
每种轻症给付一次
04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第一次赔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或“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豁免后续未交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0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累计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赔付100%基本保额
06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60周岁前,首次确诊重疾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仅限一次
07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可选)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后,间隔365天后,被保险人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每次给付40%基本保额
累计给付次数以3次为限,每次给付间隔不少于365天
增值服务
服务对象为主险被保人,等待期结束后可免费获绿通服务,有效期一年。
投保案例
马女士,30周岁,职场白领,经过多方对比决定购买和泰人寿超级玛丽Max重疾险作为重疾补充,30万保额,30年交,保终身,选择了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与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金,每年保费6603元。
马女士35岁时左乳检查出乳腺癌,随即开始抗癌治疗。治疗时间持续3年,3年后癌症右乳转移。
马女士患癌后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旦未满60周岁,赔付30+18=48万,豁免后期保费;
患癌期间,癌症属持续状态,每隔365天再申请30*40%=12万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金,累计申请3次共36万;
3年后乳腺癌位置转移,符合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再赔30*100%=30万,合同终止。
马女士最终共获赔114万元。
常见问题
Q:这款产品挺好的,我可以为我的家人投保吗?
A:您好,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17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被保险人年龄为18-55周岁,投保人可以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Q:如何交后续的续期保费?
A:您好,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日从您购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中划扣当期应交的保险费,请您保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Q:这个产品对被保险人职业有要求吗?
A:您好,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55周岁,从事1-4类职业,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可购买。
Q: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两项责任,如果第二次确诊仍是恶性肿瘤--重度,是只赔一个吗?
A:您好,如果同时符合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的保险责任,是可以叠加赔付的,但实际理赔应符合保险条款的约定。
Q:这款产品“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是如何保障的?
A: 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约定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年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再次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若病历资料显示该次重大疾病属于首次重疾的持续状态,则不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具体保障细节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本页面内产品介绍,仅供用户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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