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12期间商家统一发货时效要求
2018年12月12日00:00:00-2018年12月14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商家须在72小时内完成发货。
注:本时效要求中“发货”是指在物流公司系统内可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2、特殊品类时效说明
2.1针对以上规定期间内定制类、家具建材大件类、预售预定类的商品订单,发货时间以商品详情页面的描述为准,其他特殊情况由商家与消费者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注:商家需保留双方针对发货时间的协商凭证,协商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咚咚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话录音。所有凭证需未经涂改、未有增删等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2.2针对以上规定期间内家具建材大件类商品订单,若商详页没有发货时间的描述,或者商家与消费者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商家没有保留消费者认可发货时间的证据),则商家须自消费者付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