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车属于机动车,需要驾照。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电动汽车是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应当购买交强险后及时挂牌。驾驶电动轿车应办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
目前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需取得D证)),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大多使用铅酸蓄电池,达不到正常机动车行驶速度。
扩展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法条:
第六条 对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在物理连接外部电源时,不能通过自身驱动系统移动,起步后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提示性声响。
以及当驾驶人离开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时,若车辆驱动系统仍处于“可行驶模式”,则通过明显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当切断电源后,纯电动汽车应不能产生由自身电驱动系统造成的不期望的行驶等规定。
第七条 除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需配备1件反光背心。对于具有行动不便乘客(如轮椅乘客)乘坐设施的载客汽车、装备有担架的救护车,应装备能有效固定轮椅、担架的安全带。